中国的“全国法制宣传日”是每年的12月4日。2001年12月04日是第一届全国法制宣传日。同时该日期也是国家宪法日,国家将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。同时本班也就本次主题开展了主题班会
首先,我们班讲述了全国法制宣传日的背景,同学们积极讨论回答了起来,按照党中央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决议的要求,18年来,宪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比较广泛的普及;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普遍提高,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;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,依法决策、依法行政、依法管理的能力逐步提高;随着普法教育的深入,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展开,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,维护社会稳定,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都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。中共中央、国务院转发的《中央宣传部、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》中确定: 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,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。
然后本班还宣讲了设立法制宣传的目的:2001年4月26日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转发的《中央宣传部、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》确定:“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,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。“目的是要通过开展系列的宣传活动,进一步在广大干部群众中牢固树立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的观念、国家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观念、公民权利和义务对等的观念、依法治国的观念和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观念。
最后本班普及了一些法制法律的一些相关知识,因为有很多同学可能对这方面的了解可能会比较少,而有这么一个宣传日的目的就是让我们知法、懂法、守法,推进依法治国,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使国家更加安定繁荣,建成一个法治社会。

药品与健康学院
2020年12月4日



